院教〔2017〕81号
员工证是本校在籍员工证明其员工身份的有效证件。员工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本人员工证。为规范员工证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凡被公司录取并注册的普通本、专科员工,由教务处负责发放相应的员工证。
第二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,由教务处组织新生进行图像采集,统一办理新生员工证。
第三条 员工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时,应持本人员工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,方能取得学习资格。未经注册的员工证视为无效员工证。
第四条 父母户口所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地的员工才享受火车票优惠卡待遇。火车票优惠卡在新生入校后由教务处统一发放。
(一)优惠卡因损坏或丢失需重新办理的员工须提交申请,经教务处审查方可办理。
(二)优惠卡每年充值一次。充值时间由员工所在学院统一安排。
第五条 员工证上的各项内容应准确、真实填写。其中“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”栏内的乘车区间,应填写父母户口所住地最近的火车站。如因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需更改乘车区间,应提供相关证明经教务处审核后更改。
第六条 因毕业、转学、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员工,由教务处注销。
第七条 因复学、留降级、转专业而变动学籍的员工,凭有关证明到教务处对员工证信息进行变更。
第八条 员工证因严重损坏需要更换的,经教务处审查后上缴旧证后更换新证。
第九条 员工证必须妥善保管,谨防遗失或被他人冒用。员工证遗失后应办理挂失手续。凡不办理挂失手续而引发后果的,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关责任。
第十条 员工证如有遗失,按下列手续办理:
(一)员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申请,所在学院审核后集中报教务处补办。
(二)补办员工证时间统一为每个月20日(逢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到正常工作日)。
第十一条 员工证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外,还必须收回违规员工证,并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办理员工证。
(一)擅自涂改员工证;
(二)将本人员工证借给他人使用;
(三)个人持多个员工证;
(四)在申领补发员工证过程中弄虚作假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。原《AC米兰中文官网员工证管理办法》(院教〔2011〕69号)同时废止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二○一七年十二月